当前位置:证券经济网 -> 资讯

11部门为医养结合发展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2-07-22 12:31   文章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7183   

最近几天,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1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从加强居家社区服务,机构服务,服务衔接,配套政策,人才培养,服务监管等6个方面提出了15项政策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积极提供家庭医疗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家庭医疗服务对于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在家里,以此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加强社区医疗护理和支持服务能力,实施提高社区医疗护理和支持能力行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贫困人口供养服务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医疗,护理服务设施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向养老机构拓展上门医疗服务,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医疗保健服务,采取差异化补贴等多种措施推动养老机构转型和增加护理床位,设施,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同合作。

《指导意见》提出,各地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康复站,乡镇卫生院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统筹规划和相邻建设村卫生室,农村福利院,残疾人托养机构,实现资源共享和服务衔接,将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疗联合体管理,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提供一体化,连续性服务,鼓励基层单位积极探索相关机构养老床位与医疗床位按需规范转换机制,建设全国老年人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老年人信息系统,全面掌握老年人健康和养老状况,分类开展相关服务,实施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

根据《指导意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并按医疗服务价格的方式收费,现场服务费上门服务费可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虑服务半径,人力成本,交通成本,供求关系等因素自主确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中的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探索对临终关怀,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且日均费用相对稳定的疾病实行按床付费

《指导意见》提出,加强行业监管,将医疗护理服务纳入医疗卫生行业和养老服务业综合监管和质量考核内容,落实传染病防治和安全生产责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场所应当与医疗服务区分开管理,做到物理隔离,独立设置。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

推荐阅读

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