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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不在疫情严重区,这些企业也适用社保费缓缴政策

发布时间:2022-12-26 15:30   文章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7115   

今天下午,国家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稳定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人社部:不在疫情严重区,这些企业也适用社保费缓缴政策

东方卫视记者:社保费缓缴政策出台后,企业非常关注这次扩大政策实施范围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

谢谢你的提问如你所说,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出台后,企业和各方都非常关注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是帮助企业脱困的重要措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经济,帮助企业脱困的决策部署前期,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贫困行业实施了分阶段缓缴社会保险费3项政策,其中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为3个月,缓缴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范围的延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疫情重灾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缴期执行至2022年底二是在5个贫困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到其他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大面积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贫困行业养老保险费递延期限执行至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递延期限不超过1年五个贫困行业原规定的养老保险费递延期限将相应延长至年底

这些政策通过条块结合的方式,可以更好更准确地支持困难企业一方面,从区域来看,直接受疫情影响地区的中小企业和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用疫情严重地区缓缴的政策范围,另一方面,就行业而言,行业缓缴政策的范围可以适用于不在疫情严重地区,但受全产业链供应链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

今天,我们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文件,落实缓缴政策除了进一步细化政策,我们还要求各省制定具体措施,简化工作流程,授权区县开展审批,推行网上办公等匿名服务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办事负担,让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尽快享受政策,帮助其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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