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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养老保险产品供给、完善涉老适老服务北京保险业持续发力

发布时间:2023-02-23 16:28   文章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3689   

今日,由北京银保监局指导,北京保险行业协会承办的“北京地区养老金融服务专题发布会”召开。

据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邵艳介绍,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人民群众对养老保障的需求日益迫切。多年来,在北京银保监局的指导下,北京保险行业在养老保险产品供给、涉老适老服务,以及培育公众养老金融理念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保险产品供给日益丰富。在提供年金保险和两全保险等具有养老性质的保险产品同时,不断创新意外险、护理险、医疗险、责任险,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养老需求。二是积极布局医养、康养服务。在医疗照护、健康管理和养老社区等方面,泰康人寿、太平人寿等公司进行了有益探索,推进商业养老服务的差异化。三是加强老年人金融教育宣传。北京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行业编写老年人金融知识读本,引导公司依托“金融知识普及月”“敬老月”等活动节点,深入社区及养老机构普及金融知识,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帮助老年群体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2022年以来,随着个人养老金顶层制度体系和管理体系落地,国内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迎来发展新机遇,北京保险行业在产品供给等方面持续创新探索,国寿养老、太平养老等4家公司成为第一批商业养老金试点公司;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人保寿险等11家公司推出了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太平人寿、新华人寿等9家公司的12款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落地北京。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名单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具体来看,一是满足多样化养老保障需求。参保人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再多一份收入。达到领取条件后,参保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等方式领取个人养老金。除提供养老保障,相关保险产品还提供失能护理、身故风险的保障责任,能够减轻失能人员以及家庭的经济负担。二是享受税收优惠。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单独按照3%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三是收益稳健、交费灵活。相关保险产品一般采用“保证+浮动”的双账户管理模式,提供稳健型和进取型两种投资组合账户,投保人可根据个人风险偏好选择,也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交费频次、金额和进行账户间的划转。四是参保门槛低、覆盖范围广。相关保险产品打破传统养老金产品的投保范围,出生5日至年满70-80周岁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同时丰富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金融产品供给。

为助力北京地区养老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在北京银保监局指导下,协会将组织会员公司,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积极落实监管要求,持续丰富保险产品,完善适老、助老服务,更好地满足首都人民群众养老保障需求,为区域经济发展传递保险温度、贡献保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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