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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真金白银”支持航运企业“乘风破浪”

发布时间:2022-12-31 17:39   文章来源:东方财富  阅读量:8377   

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着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切实缓解经营困难,最近几天,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宁波市财政局关于继续落实水路运输行业扩量提质实施办法的通知》,对航运企业落户宁波,增加运力,扩大运输生产,拓展国际航运业务给予奖励支持。

宁波“真金白银”支持航运企业“乘风破浪”

据宁波市港航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是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帮助宁波市企业稳链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主要是帮助航运企业应对疫情和外部环境影响,进一步服务航运企业发展,促进宁波航运业稳中求进,提质增效。

该政策主要对航运企业按照相关标准落户,增加运力,扩大运输生产,拓展国际航运业务给予资金奖励。

支持航运企业落户对2022年宁波新设立的航运企业,以新造或购买的市外船舶作为开通运力,其中开通运力在5万载重吨以上的,给予财政奖励50万元,开口能力2万载重吨至5万载重吨的,奖励25万元,开口能力在2000载重吨以上的,奖励25万元

支持航运企业增加运力继续加大对普通货船,液货危险品船和集装箱船新增运力的补贴力度2022年,航运企业通过新建,市外购置等方式增加非老旧船舶运力,对2万载重吨以上的普通货船或1000标箱以上的集装箱船或4000载重吨以上的液货危险品船,按每载重吨6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支持航运企业扩大运输生产对2022年水路运输营业额前20名的航运企业,水路运输营业额达到50亿吨公里并同比增长7%以上的,每家企业奖励30万元在此基础上,水路运输营业额每增长7%,奖励增加10万元2022年水路运输周转量达到10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0%以上的,每家奖励20万元在此基础上,水路运输营业额每增长10%,奖励增加10万元

支持航运企业拓展国际航运业务对航运企业2022年完成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量,散货达到50万吨或液货达到10万吨或集装箱达到2.5万标准箱,同比增长20%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同比增长10%以上,奖励25万元

根据消息显示,宁波交通港航部门在制定该政策过程中,充分把握市委,市政府帮扶困难企业的政策,深入企业了解政策要求,积极匹配争取支持,确保政策及时出台日前,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财政局也出台了促进水路交通行业结构优化的相关政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介绍,今后,宁波交通港航部门将全面梳理和借鉴国内同类城市在支持和鼓励航运业方面的经验和做法,抓紧研究推进宁波中长期航运业发展政策,加快形成覆盖面更广,救助力度更强,综合保障更强的发展保障体系,为航运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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