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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物流拟41.76亿元现金关联收购铁路公司股价跌停

发布时间:2022-10-25 10:24   文章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10945   

广汇物流今日收盘下跌至4.62元,跌幅9.94%成交额4.6亿元,换手率7.89%,总市值57.89亿元

广汇物流拟41.76亿元现金关联收购铁路公司股价跌停

昨日晚间,广汇物流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报告称,2022年5月30日,交易对方与广汇物流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广汇物流支付现金417,627.15万元购买广汇能源持有的新疆红脑第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92.7708%股权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同时,广汇物流将承担广汇能源未来回购CDB基金7.0529%股权的义务

广汇物流聘请五矿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次对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评估结论为:铁路总公司于本次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的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450,171万元基于上述评估值并综合考虑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和业绩承诺,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最终确定目标公司92.7708%股权的交易对价为417,627.15万元本次交易的对价全部以现金支付

广汇能源作为业绩承诺方,对铁路总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的业绩做出了承诺广汇能源承诺,铁路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932.26万元,35,098.04万元,49,627.69万元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截至2022年,2023年,2024年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累计净利润的,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补偿金额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广汇能源是广汇物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是广汇物流的关联方此次收购前后,铁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孙广信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构成自控制权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向购买人及其关联方购买资产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整上市

截至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1,253,034,847股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资产未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交易对方或其关联方,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广汇能源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孙广信控制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广汇物流表示,收购洪脑铁路有助于消除与广汇能源的潜在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重组完成后,目标公司从事的煤炭等大宗商品铁路运输业务将注入上市公司,将加快上市公司物流主业的拓展和整合,提升物流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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